各学院、各部门(单位):
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《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》(发改环资〔2017〕948号)精神要求,为了进行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实践活动,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勤俭节约、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活理念,积极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,进一步推动我校节约型校园建设,特制定本活动方案。
一、活动主题和时间
2017年,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“节能有我,绿色共享”,活动时间为6月11—17日,其中,6月13日同时为全国低碳日。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“工业低碳发展”。
二、组织领导
学校成立开展“节能有我,绿色共享”活动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组长、副组长分别由校长和分管校领导担任,小组成员由学校办公室、宣传部、学生处、校团委、后勤管理与服务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。具体工作由后勤管理与服务处牵头组织和实施,各单位根据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要求,明确分工,落实责任。
三、总体要求
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,坚持把节能作为提高办学成本意识、促进节约型校园建设、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,作为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、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内容,大力宣传能源资源国情,强化师生员工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,倡导全校进一步把节能、低碳、绿色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。今年我校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要紧紧围绕“节能有我,绿色共享”的主题,把倡导节能、低碳、绿色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作为宣传重点,遵循参与度高、影响面广、活动集中紧凑等原则,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。
四、活动内容
1.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期间,组织开展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、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、《公共机构节能源资源“十三五”规划》等节能法律法规学习宣传。各学院、各部门(单位)要结合本单位实际,深入分析检查节能方面存在的问题、认真研究节能方案,普及节能知识,宣传节能的意义,大力宣传绿色发展和“节能有我,绿色共享”行动。此项工作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。
2.通过学校主页、微信、微博、校园广播、校报、橱窗、横幅、展板等途径发布《荆楚理工学院节能减排倡议书》、节能小贴士,发动全校师生员工努力倡导节约光荣、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。加强宿舍和教学科研办公等公共区域空调设备使用的教育引导工作,此项工作由宣传部、后勤处、学工处、团委负责。
3.制作节能节水标识,提高节能意识。在教学、科研、办公等公共区域,以及学生生活场所,张贴“请随手关灯”“节约用水”等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温馨提示,在学生宿舍、图书馆、教学楼张贴节能提示,提高师生员工的节能意识。此项工作由后勤管理与服务处负责。
4.组织开展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。开展以节能、环保、应对气候变化为主题的签名、征文、主题团日等活动。组织开展节约一滴水、节约一度电、节约一张纸、节约一粒粮食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和宣传教育活动。此项工作由学工处、校团委和各学院负责。
5.开展“低碳日”能源紧缺体验活动。6月13日低碳日当天,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停开空调、减少电梯使用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灯等能源紧缺体验活动。鼓励全体教职员工以步行、骑自行车、坐公共交通车等节能方式上下班和办理公务。此项工作由建资处、后勤处、各学院负责。
活动结束后,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,书面材料于6月30日前报后勤处(联系人:于庆国;联系电话:2355880)。
(转载荆楚理工学院校园网)
学校办公室
2017年6月12日